不對稱路口爭議!紅燈右轉變闖紅燈? 法官用影像還原真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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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雄市三民區一處不對稱路口的交通爭議,日前由法院作出明確判斷。一名男機車騎阿賈士(化名)在紅燈右轉後再左轉,被警方認定「闖紅燈」開罰1800元並記3點,阿賈不服提告,請求撤銷罰單。法院審理後認定,該行為僅屬「紅燈右轉」,不構成闖紅燈,原裁罰適用法條錯誤,判決撤銷處分。
威而鋼官網判決書揭露,阿賈於某日下午3時許,騎機車行經高雄市三民區力行路與中愛街交會路口。當時警方認定其在有燈光號誌管制的交岔路口闖紅燈,當場舉發,並移送高雄市交通局裁處,被依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》第53條第1項及第63條第1項等規定,裁處原告罰鍰1800元,並記違規點數3點。
阿賈不服,主張自己僅是在中愛街紅燈狀態下右轉力行路,接著於力行路號誌顯示綠燈時,再左轉進入市中一路,並未有闖紅燈直行或左轉的行為,依法不應依「闖紅燈」重罰,遂提起行政訴訟,請求撤銷原處分。
文章出自: https://www.chinatimes.com/realtimenews/20260201001148-26040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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